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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青海省林木品种审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申报条件、审定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青海省范围内林木品种的审定、登记及推广应用。
Title:Norm for Forest Tree Variety Approval
中国标准分类号:B 32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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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2352-2024《林木品种审定规范》是青海省针对林木品种审定工作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选取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范围部分,该标准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林木品种的审定活动。这明确了标准适用的地域和对象。
关于术语和定义,特别需要理解\"林木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并经过改良,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生态价值或者观赏价值,在一定区域内能以直接或者间接繁殖材料的形式应用的林木种内群体。这一定义界定了审定的对象。
在品种条件方面,要求申请审定的品种应当具备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以及适当的产量、品质和适应性。其中特异性指一个品种应当有一个以上可辨认的性状与其他品种有明显区别;一致性指一个品种的个体间主要性状表现一致;稳定性指一个品种经过连续几代繁殖后其主要性状保持不变。
对于试验程序,规定了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具体要求。区域试验应在至少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地点进行,每个试验点的种植面积不少于0.1公顷。生产试验则需在生产条件下进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一个生长周期。
在审定委员会组成上,要求由林业科研、教学、推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
最后在档案管理方面,强调要建立完整的审定档案,包括申请书、试验报告、审定意见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这些关键条款构成了林木品种审定工作的基本框架,确保了审定过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