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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气象融媒体预报预警信息的制作、审核、发布、传播和效果评估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内各级气象部门及相关单位在气象融媒体平台上的预报预警信息的发布与传播工作。
Title:Meteorological Multi-Media Forecast and Warning Release and Dissemination Procedure
中国标准分类号:P42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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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气象融媒体预报预警发布传播规程》(DB 4116T 060—2024)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在融媒体平台上的发布与传播流程。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第3条【信息发布原则】
该条款强调了信息发布应遵循“及时、准确、客观”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所有通过融媒体渠道发布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都必须确保时效性,尽可能减少延迟,以便公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关键信息。同时,信息内容需要经过严格审核,保证其准确性,避免因错误信息导致的不良后果。此外,还要求信息表达要客观公正,不带有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内容。
第5条【信息来源确认】
明确了信息发布前需对信息源进行核实的要求。具体而言,各融媒体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来源验证机制,对于接收到的每一条气象预报预警信息,都必须追溯至权威气象部门,并且保留相关记录以备查验。这有助于提高信息的真实可靠性,防止虚假或者未经证实的消息被广泛传播。
第7条【多渠道同步发布】
此条规定鼓励采用多种媒介形式同步推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例如,除了传统的电视广播之外,还可以利用社交媒体、手机应用程序等新兴平台来扩大受众覆盖面。这样做不仅可以让更多人接收到预警信号,还能根据不同平台的特点调整呈现方式,比如文字描述适合新闻客户端,而短视频则更适合抖音之类的社交软件。
第9条【应急预案制定】
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规程》特别指出各融媒体单位应当事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事件,能够迅速启动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报道频率、开设专题栏目等,确保公众及时了解最新动态并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第11条【用户反馈收集】
最后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用户反馈机制建设的内容。鼓励各融媒体平台主动倾听用户意见和建议,定期总结分析用户需求变化趋势,从而不断优化改进自身的服务模式和技术手段。这样既能提升用户体验满意度,也有利于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以上是对《气象融媒体预报预警发布传播规程》中部分核心条款的简要解析,希望能为大家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