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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5108T55-2024 古柏保护离任交接管理规程
    古柏保护离任交接管理规程文化遗产生态保护
    14 浏览2025-06-03 更新pdf0.78MB 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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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古柏保护工作中离任交接的管理要求、流程和相关责任。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涉及古柏保护工作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岗位变动时的离任交接管理。
    Title: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Handover of Duties in the Protection of Ancient Cypress Tre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9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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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5108T55-2024 古柏保护离任交接管理规程
  • 拓展解读

    《DB5108T55-2024古柏保护离任交接管理规程》是一部专门规范古柏保护工作中离任交接管理的省级地方标准。以下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古柏保护工作中涉及的离任交接管理。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的地域和行业适用范围,确保了标准在四川省内古柏保护领域的全面覆盖。

    二、术语和定义

    1. 古柏保护:指对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柏树及其生长环境进行保护管理的活动。

    2. 离任交接:指古柏保护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岗位时,向接任者移交相关工作的过程。

    三、离任交接程序

    1. 提前准备:离任人员应在离任前一个月开始准备交接工作,包括整理档案资料、盘点实物资产等。

    2. 实物交接:离任人员需将所有与古柏保护相关的实物资产如监测设备、防护设施等移交给接任人员,并填写交接清单。

    3. 资料移交:离任人员应将所有古柏保护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报告、养护记录、应急预案等完整移交给接任人员。

    4. 事项交待:离任人员需就当前古柏保护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后续工作计划等内容向接任人员进行详细说明。

    四、交接验收

    1. 接任人员应在接收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2. 若发现交接过程中存在遗漏或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五、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古柏保护离任交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交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于交接不力导致古柏保护工作受损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各市州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以上是对《DB5108T55-2024古柏保护离任交接管理规程》中关键条文的深入解读,旨在为古柏保护工作的顺利交接提供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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