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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生态产品中水产类的生产技术要求,包括养殖环境、苗种选择、饲养管理、病害防治、收获与加工等环节的技术规范。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从事农业生态水产类产品生产的相关企业及个人。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Production of Agro-ecological Products - Part 4: Aquatic Produ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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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2/T 2300.4-2024《农业生态产品生产技术规范 第4部分:水产类》是湖北省地方标准,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生态友好型水产养殖提供了技术指导。以下选取该标准中的几个关键条文进行深入解读。
一、环境要求
标准明确指出,养殖水域的环境质量应符合GB 11607的规定。具体来说,水质需满足溶解氧≥5mg/L,pH值6.5-8.5,氨氮≤0.2mg/L等指标。这表明养殖区域必须远离工业污染源,确保水源清洁无害。同时,养殖池塘的设计也应充分考虑水流交换和自净能力,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苗种选择与放养
标准强调苗种来源必须正规,要求提供检疫合格证明,并建议选择适应性强、抗病力高的品种。放养前应对苗种进行消毒处理,常用方法包括高锰酸钾溶液浸泡或食盐水洗浴。此外,放养密度要合理控制,以每平方米水面不超过20尾为宜,目的是避免过度拥挤导致生长缓慢及疾病传播。
三、饲料投喂
饲料质量至关重要,标准规定必须使用符合NY/T 751标准的配合饲料,禁止使用含有违禁药物成分的产品。投喂量应根据季节、天气变化以及鱼虾摄食情况灵活调整,一般日投喂量占体重的2%-5%。提倡采用定时定点投喂方式,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浪费。
四、疾病防控
疾病防控是水产养殖管理的重点之一。标准提倡预防为主,定期对养殖环境进行消毒,如泼洒生石灰或二氧化氯溶液。一旦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隔离病鱼并请专业人员诊断治疗。同时,建立详细的养殖档案,记录日常管理措施、用药情况等信息,便于追溯问题根源。
五、收获与运输
在收获阶段,标准要求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确保上市产品的安全性和品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保持适宜温度和湿度,避免机械损伤。对于长途运输,可适当补充氧气,延长存活时间。
综上所述,《农业生态产品生产技术规范 第4部分:水产类》从环境条件到具体操作环节都给出了详尽的要求,有助于推动水产养殖业向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遵循这些规范不仅能够提升产品质量,还能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