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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更新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要求、材料选择及施工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的更新改造设计及相关工程建设。
Title:Specification for Urban Road Renewal Design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P40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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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3817—2024《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更新设计规程》是指导黑龙江省内城市道路更新改造的重要技术文件。以下是对该规程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1. 总则:明确了本规程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的更新设计工作,强调了应遵循的安全、经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 术语和符号:定义了“城市道路”、“更新设计”等专业术语,统一了行业内使用的概念,便于理解和执行。
3. 基本规定:
- 第3.1.1条指出,在进行道路更新设计时,需充分考虑现状调查结果。
- 第3.1.2条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4. 交通工程:
- 第5.1节关于交通安全设施,特别强调了标志标线设置要符合GB 5768的规定。
- 第5.2节提到公交专用道的设计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且应当尽量减少对其他车辆通行的影响。
5. 排水工程:
- 根据第6.1节的要求,雨水管渠的设计重现期一般不低于3年。
- 对于易积水路段,建议采用透水性铺装材料以提高路面排水能力。
6. 照明工程:
- 第7.1.3条规定主要干道平均照度不应低于20 lx。
- 提倡使用LED灯具,因其具有高效节能的特点。
7. 附属设施:
- 第8.2.1条指出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00米。
- 强调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性,确保所有使用者都能方便地使用公共设施。
8.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 第9章鼓励采用绿化带隔离噪音源,改善空气质量。
- 建议结合当地自然条件选择适合的植物种类,打造特色鲜明的城市景观。
以上内容仅为规程部分内容摘录及简要说明,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并应用此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