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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兽药散剂生产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生产工艺、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质量控制。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内兽药散剂的生产、检验与质量管理。
Title: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Veterinary Powder Production in Hena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B41
国际标准分类号: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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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117T 417-2024《兽药散剂生产技术要求》是河南省针对兽药散剂生产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原料与辅料管理
标准明确要求,用于生产兽药散剂的原料和辅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原料和辅料管理制度,确保每批原料和辅料的质量可追溯。对于首次使用的原料和辅料,需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并保留完整的检验记录。
二、生产设备要求
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并能防止污染。此外,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兽药造成污染。
三、生产过程控制
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例如,不同品种的散剂不得在同一生产线上同时生产,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不会产生混淆或污染。生产区域内的空气洁净度应达到相应的洁净级别要求。
四、质量检验与放行
企业需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控制。每批产品在出厂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包括外观、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检查等项目。只有当所有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时,才能允许产品放行上市。
五、包装与贮存
产品的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无异味,并且能够保护产品不受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成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并定期检查库存情况以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六、人员培训与健康管理
参与生产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同时,还应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适合从事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