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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抽样原则、抽样程序、样品的封装与标识、样品的运输和贮存、抽样记录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mpling of Aquatic Products Monito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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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104T97-2024《农产品监测抽样技术规范 水产品》是一项专门针对四川省攀枝花市水产品监测抽样的地方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水产品监测抽样的基本要求、抽样方法、样品制备和保存等内容,旨在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水产品的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检等活动中的抽样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
1. 抽样:从一批水产品中按照一定程序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的过程。
2. 批量:同一产地、同一生产单位、同一规格、同一生产日期或收获期的产品集合。
3. 样品:从批量中抽取用于检测分析的具体个体。
三、抽样前准备
(一)人员要求
1. 抽样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抽样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抽样任务书。
(二)工具与设备
1. 应配备符合要求的采样器具,如采样网、容器等。
2. 使用的计量器具需定期校准并处于有效期内。
四、抽样方法
1. 随机抽样:采用随机数表或其他随机方式确定抽样点。
2. 分层抽样:根据水产品的种类、规格等因素将总体分为若干层次后分别抽样。
3. 系统抽样:每隔固定间隔抽取一个样本。
五、样品制备与保存
1. 样品应在现场立即进行初步处理,去除杂质,并尽快送至实验室。
2. 样品应分装于清洁干燥的容器内,避免污染。
3. 不同检测项目的样品应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六、注意事项
1. 抽样过程中不得改变样品的状态。
2. 抽取的样品数量应满足检验需求。
3. 抽样完成后应及时填写抽样记录单,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单位签字确认。
以上是DB5104T97-2024标准中关于水产品监测抽样的关键内容解析。遵循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