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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市场主体信息库基础数据的术语和定义、数据分类、数据结构、数据内容及数据质量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的基础数据建设、管理与应用。
Title:Basic Data Specification for Market Entity Information Repository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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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1/T 2720-2024《市场主体信息库基础数据规范》是河南省地方标准,于2024年正式实施。该标准旨在规范市场主体信息库的数据内容和格式,提升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用性。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中明确指出市场主体信息库应包括基本信息、经营信息和社会信用信息三大类。其中,基本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等必要信息。例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市场主体的唯一标识符,必须确保唯一性和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改。这有助于在不同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与核查。
其次,在经营信息方面,标准要求记录市场主体的主要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股东构成等信息。特别是注册资本,需标明实缴金额和认缴金额,并定期更新。这对于评估企业规模和信用状况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股东构成信息的透明度可以有效防止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的行为。
再者,社会信用信息部分强调了对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全面记录。这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记录、司法判决结果以及参与公益活动的情况。通过建立完整的信用档案,能够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提供可靠依据,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
此外,标准还特别提到数据采集与维护的要求。所有信息采集过程都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原则,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获取敏感信息。同时,建立健全的信息更新机制,确保数据及时反映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市场主体信息库基础数据规范》不仅为构建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指导,也为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各方参与者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