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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气候投融资项目的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及评估指标体系。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气候投融资项目的识别、分类与评估工作,为相关机构和企业提供指导。
Title:Class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limat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A2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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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452—2024 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与评估规范》是深圳市地方标准,旨在指导气候投融资项目的分类和评估工作。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标准明确了“气候投融资”是指为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目标而开展的资金筹集、分配和管理活动。“气候投融资项目”则是指通过投资或融资活动直接或间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增强适应能力的项目。这些定义为后续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概念框架。
其次,在项目分类方面,标准按照项目功能划分为减缓类和适应类两大类别。减缓类项目包括能源节约与优化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适应类项目则涉及农业气候适应、水资源管理、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这种分类有助于投资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项目类型。
再者,关于项目评估指标体系,标准提出了包含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环境效益和社会影响四个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其中,技术可行性强调项目的技术成熟度和实施难度;经济合理性关注项目的成本收益比及资金回收周期;环境效益侧重于项目对温室气体减排的具体贡献;社会影响则考量项目对当地就业、社区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一体系确保了项目评估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最后,标准还特别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要求项目方定期公开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预期成果等信息,以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这一要求不仅提高了项目的透明度,也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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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