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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考场设置与管理、监考人员职责、考生管理、试卷管理及应急处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类教育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
Title:Specification for Educational Examination 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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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4833-2024《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范》是江苏省地方标准,于2024年实施。该标准对教育考试的组织、实施、监督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第五条:考务人员配备要求
本条规定了考务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数量配备。考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每10个考场至少配备一名主考官和两名监考员。此规定旨在保证每个考场都有足够的人员维持秩序,防止舞弊行为发生。同时强调考务人员的专业性,有助于提升考试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试卷安全保密措施
该条款明确了试卷从印刷到分发全过程的安全要求。试卷印制单位需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运输过程中必须使用专用密封袋并由两人以上押运。考点应设立独立的试卷保管室,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这些措施能有效避免试卷在流转环节出现泄密风险,保障考试公平性。
第二十八条:考试异常情况处理
针对考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状况,如考生迟到、身体不适等,本条提出了具体的应对办法。例如迟到考生需经批准后方可进入考场,但不得延长考试时间;若考生突发疾病无法继续考试,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这为考务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在突发事件面前能够迅速妥善处置。
第四十五条:考试数据分析与反馈
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对成绩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向相关机构反馈结果。分析内容包括各科目平均分、合格率等指标,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此举有利于评估考试质量,促进后续工作的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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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