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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公共机构能源托管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实施流程、绩效评估及合同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开展的能源托管服务活动。
Title:Regulations for Energy Management Services of Public Institutions in Beij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F13
国际标准分类号: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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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公共机构能源托管服务规程(DB12/T 1343-2024)于2024年正式实施,为规范公共机构能源托管服务提供了权威指导。以下选取规程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第5.1条明确规定了能源托管服务的定义和范围:能源托管是指托管方接受公共机构委托,对其能源管理进行全面负责的服务模式。本条规定明确了托管服务的核心内容包括能源规划、运行优化、节能改造等全方位管理,强调托管方需对托管期间的能源使用全权负责。
第6.2条要求托管方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这包括制定详细的能源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特别强调要建立能源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定期开展能源审计,确保能源管理有据可依。
第7.3条提出了能源托管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应明确托管期限、费用结算方式、节能目标及考核指标等内容。重点指出托管方需承诺节能效果,并设定合理的奖惩机制,以保障双方权益。
第8.4条强调了节能改造的具体要求。托管方需根据公共机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改造方案,优先采用经济可行的技术措施。同时,要严格把控改造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确保改造后节能效果显著。
第9.5条明确了节能效果评估的方法和周期。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评估内容涵盖能耗水平、节能措施实施情况以及经济效益等多方面指标。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托管方案的重要依据。
第10.6条对托管服务的信息公开做出了规定。要求托管方定期向公共机构报告能源消耗数据、节能措施进展及费用使用情况,接受监督。这有助于增强透明度,提升公众对能源托管工作的信任度。
以上条款构成了DB12/T 1343-2024规程的核心框架,为推动公共机构能源托管服务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提高公共机构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