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福建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辖区内各类燃煤、燃油、燃气及生物质成型燃料等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Boilers in Fujia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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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6 622-202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海南省针对锅炉排放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标准在制定时充分考虑了当地的环境承载力和经济发展需求,对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使用固体、液体、气体燃料或电能的单台出力不超过65吨/小时的蒸汽和热水锅炉。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适用的锅炉类型和规模,确保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污染物控制项目
标准中明确要求控制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SO₂)、氮氧化物(NOx)以及汞及其化合物等。这些污染物的选择基于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尤其是SO₂和NOx是形成酸雨和雾霾的重要前体物质,而汞则是影响生态系统的有毒重金属。
3. 排放限值
不同类型的锅炉有不同的排放限值要求。例如,对于燃油锅炉,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限值为20mg/m³,SO₂为50mg/m³,NOx为200mg/m³。这些限值的设定参考了国际先进水平,并结合了海南的实际环境状况,旨在通过严格的排放控制减少污染。
4. 监测与监控
标准要求锅炉运营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将数据上传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时,还规定了定期人工监测的频率和方法,以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达标改造
对于现有锅炉,若其排放不能达到新标准的要求,则需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换代。改造措施可能包括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脱硫脱硝装置等,以实现污染物的有效削减。
6. 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本标准的行为,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这不仅包括经济罚款,还包括责令停产整顿等严厉手段,体现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综上所述,DB46 622-202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一部全面且具有操作性的法规,它通过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严格管控,为改善海南省空气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