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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超低能耗节能改造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及实施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范围内既有公共建筑的超低能耗节能改造设计。
Title:Design Standard for Ultra-Low Energy Consumption Retrofit of Existing Public Building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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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3677—2024《黑龙江省既有公共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设计标准》是指导黑龙江省区域内既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重要技术规范。以下选取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针对既有公共建筑开展的超低能耗节能改造设计工作。特别强调了该标准不仅限于新建建筑,更侧重于对现有建筑通过技术手段提升其能源利用效率。
2. 【术语和定义】
明确提出了“超低能耗建筑”是指通过采用高性能围护结构、高效设备系统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综合措施,在满足室内热舒适性的前提下,将建筑能耗水平降低至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之下的建筑类型。这一概念为后续具体实施提供了理论基础。
3. 【基本要求】
在改造过程中,必须遵循安全性、经济性和实用性原则,确保改造后的建筑能够长期稳定运行,并且不会给使用者带来额外负担。同时,要求所有参与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执行。
4. 【节能改造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围护结构优化:如墙体保温层厚度增加、门窗更换为双层中空玻璃等;
- 热桥处理:消除或减少建筑物内外温差造成的热量传递路径;
- 空调与通风系统升级:采用变频技术、智能控制策略以提高能效比;
- 可再生能源接入:因地制宜地引入太阳能光伏板或者地源热泵等绿色能源解决方案。
5. 【评价指标体系】
制定了详细的评估框架,从建筑整体性能出发,涵盖能耗密度、室内环境质量等多个维度进行量化考核。只有当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时,方可认定为成功完成改造任务。
6. 【施工管理】
强调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定期开展培训教育活动,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此外,还特别指出要加强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避免留下安全隐患。
7. 【后期维护】
鉴于超低能耗建筑需要长期保持良好状态才能发挥最大效益,因此明确规定了业主方需承担起日常巡检保养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过滤网、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松动等内容。对于超出自身能力范围的问题,则应及时联系专业机构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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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