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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Title: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Standard for Public Buildings in Beij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4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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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 T 687-2024于近期正式发布并实施。该标准对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为推动建筑节能降碳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重要条文包括:
一、关于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标准规定新建公共建筑的外墙传热系数不应大于0.55 W/(m²·K),屋面传热系数不应大于0.50 W/(m²·K)。这一要求比以往的标准更加严格,旨在减少建筑物通过围护结构的能量损失。设计时应优先选用高效保温材料,并合理设置保温层厚度。
二、关于暖通空调系统能效
标准要求公共建筑的供暖系统热效率不应低于90%,制冷系统能效比不应低于5.0。对于集中空调系统,应采用变频调速技术,以提高设备运行效率。此外,还应设置合理的冷热源形式,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
三、关于照明系统节能
标准规定公共建筑的主要功能房间照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同时功率密度限值不应超过5W/m²。建议采用LED等高效光源,并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减少人工照明的使用时间。
四、关于可再生能源利用
标准鼓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光伏发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技术。要求太阳能集热器面积不应小于建筑热水需求量的30%,光伏组件安装容量不应小于建筑总用电负荷的10%。
五、关于能耗监测与管理
标准要求公共建筑应设置能耗监测系统,对主要用能设备的能耗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统计分析。建议建立能源管理平台,实现智能化管理和控制,提升整体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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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