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绿色融资租赁项目的定义、分类、认定原则和具体认定流程,以及相关方的责任与义务。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开展绿色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
Title:Rules for Identification of Green Financial Leasing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A6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01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31/T 1501-2024《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规则》是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促进绿色融资租赁项目的健康发展。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第4章 认定条件
# 第4.1条 项目环境效益要求
该条款规定了绿色融资租赁项目需具备明确的环境效益目标。例如,租赁标的物应能够显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节约能源或水资源等。具体来说,项目在实施后应能有效降低碳足迹,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这一要求确保了融资租赁活动与环境保护目标相一致,避免资金流向低效或高污染项目。
# 第4.2条 租赁标的物环保性能要求
本条明确了租赁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节能环保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这意味着租赁公司需要严格审查设备制造商的产品认证情况,确保所租设备具备节能降耗的功能。此外,还强调了定期维护保养的重要性,以维持设备的最佳运行状态,从而实现长期的环境效益。
第5章 认定程序
# 第5.1条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时,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租赁合同副本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这些材料为评审机构提供了全面的信息支持,有助于准确判断项目的绿色属性。
# 第5.2条 材料审核与现场核查
评审机构在接受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首先会对书面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接下来会安排现场核查,实地考察租赁标的物的实际使用状况及其带来的环境改善效果。这种双层审核机制既保证了认定过程的专业性,又提高了结果的可靠性。
第6章 监督管理
# 第6.1条 定期报告制度
获得认定资格的融资租赁项目需按照规定频率向相关部门提交运营报告,内容涵盖项目执行进展、环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此举旨在持续跟踪项目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保障项目始终处于良好的发展轨道上。
# 第6.2条 动态调整机制
如果某项目未能达到预期的环境效益或者违反了相关规定,则可能面临警告、暂停甚至撤销其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资格的处罚措施。这体现了标准对于维护绿色金融市场秩序的决心,同时也激励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通过上述解读可以看出,《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规则》从多个维度构建了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不仅有利于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向更加可持续的方向转型,也为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