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的原则、程序、技术要求和成果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的评估与调整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ssessment and Adjustment of Ecological Protection Redlin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61/T 1854-2024《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技术规范》是陕西省为规范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调整工作而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评估调整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评估范围与对象。根据该标准的规定,评估范围应涵盖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然生态系统,包括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类型。评估对象则主要是指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生态功能区,以及因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可能需要调整的区域。
对于生态功能重要性评价,标准提出了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相结合的方法。定量分析主要依据土地覆盖类型、植被指数、土壤侵蚀模数等指标计算各区域的重要性得分;定性判断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如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分布情况、水源涵养能力等因素综合考量。
在环境敏感性评价部分,标准强调了对水体、大气、土壤污染状况的全面调查,并要求特别关注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补给区等特殊敏感区域。同时,还应考虑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及历史灾害发生频率,确保这些高风险地带得到有效保护。
针对调整条件,标准明确了五种可以申请调整的情形:一是由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且无法避让;二是因国家或省级重点项目实施需要;三是原有划定时存在科学依据不足或者技术手段落后导致偏差较大;四是随着科技进步发现新的重要生态价值区域;五是经专家论证认为有必要进行局部优化整合以提高整体保护效果。
此外,在编制调整方案时,还需遵循“面积不减少、性质不变”原则,并严格履行公示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任何调整都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原划定成果。
总之,《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技术规范》为陕西省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详实的操作指南和技术支持,有助于实现生态资源合理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