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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能源消耗的限额引导性指标,包括电、水、燃气等能源的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能源管理与节能评价。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Guiding Indicators for Healthcare Institutions - DB13T 5947-2024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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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医疗卫生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引导性指标》(DB13/T 5947-2024)是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医疗卫生机构的能源管理,促进节能减排。以下将从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标准的适用范围中明确指出,该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这一规定为标准的应用设定了基本门槛,确保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管理重点的集中。
其次,在能源消耗限额部分,标准提出了具体的能耗控制目标。例如,对于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分别设定了不同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限值。以三级甲等医院为例,其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应不超过每平方米100千克标准煤。这样的具体数值设定有助于医疗机构明确自身节能改进的方向和目标。
再者,标准还强调了能源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能源计量、统计分析、节能考核等方面。特别是能源计量装置的配备和定期校准,是实现科学管理和精准节能的关键环节。
此外,标准鼓励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提倡利用可再生能源。比如,推广使用高效照明系统、变频空调以及太阳能热水系统等。这些措施不仅能够降低运行成本,还能有效减少碳排放,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最后,标准还提出了定期评估与持续改进的要求。医疗机构需要每年对自身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这种动态调整机制保证了能源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医疗卫生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引导性指标》(DB13/T 5947-2024)通过一系列具体且具有操作性的条款,为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了明确的节能指引,有助于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加绿色低碳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