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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以油料为原料生产食用植物油的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计算、考核及监督管理。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Limit for Unit Product of Edible Plant Oil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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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4726-2023 食用植物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能源消耗管理,提高能效水平。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款出发对标准进行深度解读。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以毛油为原料,采用浸出法或压榨法制取的成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的应用领域,即仅限于以毛油为原料并通过特定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排除了其他类型的油脂加工企业,确保了标准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提出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这一核心概念,指在统计期内生产每吨成品油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算成标准煤后的总和。这一定义为后续各项指标的计算提供了统一的衡量标准,有助于企业准确评估自身能耗状况。
三、能耗限额指标
1. 综合能耗限额值:对于采用浸出法制取的食用植物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得超过80千克标准煤/吨;而采用压榨法制取的,则不得超过100千克标准煤/吨。这两个数值分别代表了行业内的先进水平和技术门槛,为企业节能改造设定了目标。
2. 能源消费结构要求:标准还规定了不同能源形式在总能耗中的占比限制,例如燃煤比例不得超过50%,电力比例不得低于20%等。这些具体的比例要求反映了当前环保政策导向以及技术发展趋势,促使企业优化能源使用结构。
四、节能管理措施
为了帮助企业达到上述能耗限额要求,标准提出了多项管理建议:
- 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包括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制定规章制度等;
- 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查找浪费环节并采取改进措施;
- 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和技术,如低温低压蒸汽系统、变频调速电机等;
- 加强员工培训教育,提升全员节能意识。
五、考核与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执行本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公布符合要求的企业名单。对于超出限额值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达标为止。这种严格的监管机制保证了标准实施的有效性,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
综上所述,《DB65/T 4726-2023》不仅为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设定了科学合理的能耗上限,而且通过一系列配套措施帮助企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在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