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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罗氏沼虾(高邮大虾)生态养殖的环境要求、苗种放养、饲养管理、病害防控、收获与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罗氏沼虾(高邮大虾)的生态养殖生产。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Ecological Culture of Macrobrachium rosenbergii (Gaoyou Large Shrimp)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67.1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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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10/T 1184—2024《罗氏沼虾(高邮大虾)生态养殖技术规程》为江苏省扬州市地方标准,规定了罗氏沼虾(高邮大虾)生态养殖的术语和定义、场地选择与池塘改造、苗种放养、日常管理、饲料投喂、病害防治及捕捞等内容。以下从几个关键点进行解读:
一、场地选择与池塘改造
1. 场地应选择在远离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的地方。
2. 池塘面积以667~3335平方米为宜,水深保持在1.2~1.5米之间。
3. 池塘底部平整,淤泥厚度不超过20厘米,并配备完善的进排水系统。
二、苗种放养
1. 苗种来源可靠,要求无病害、体质健壮。
2. 放养前需对苗种进行消毒处理,常用方法包括高锰酸钾溶液浸泡等。
3. 放养密度控制在每平方米100尾左右,具体根据水质条件调整。
三、日常管理
1. 定期检测水质参数如溶解氧、pH值、氨氮含量等,确保符合养殖要求。
2. 及时清除池塘中的杂物和残饵,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3. 根据天气变化合理调控水位,避免极端气候对虾类造成伤害。
四、饲料投喂
1. 饲料质量要达标,优先选用优质配合饲料。
2. 坚持“四定”原则:定时、定位、定量、定质。
3. 注意观察虾群摄食情况,适时调整投喂量。
五、病害防治
1. 预防为主,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2. 使用药物时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防止滥用抗生素。
3. 定期开展水质改良工作,创造有利于虾类生长的环境。
六、捕捞
1. 成虾达到上市规格后即可开始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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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