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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电子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电子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for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rom Fixed Sources - Part 5: Electronic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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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4812.5-2024《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电子工业》是安徽省针对电子工业领域制定的一项地方性环保标准。该标准对电子工业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进行了严格规范,旨在减少VOCs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以下是对标准中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 排放限值
标准明确规定了不同生产环节中VOCs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例如,在印刷工序中,VOCs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50mg/m³,去除效率不得低于80%。这意味着企业必须采用高效的废气处理技术,如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等方法来确保排放达标。
### 监测与控制
对于排气筒高度低于15米的情况,标准要求实际排放速率按照公式计算后需乘以1.5的修正系数。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低矮排气筒可能带来的地面浓度超标问题。此外,标准还强调了在线监测设备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并定期校准维护,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 特殊时段管理
在特殊时段比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标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此时,企业应采取更加有效的减排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暂停部分生产线运行或增加末端治理设施投入力度,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 总结
DB34/T 4812.5-2024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方针,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标准条款,可以有效促进电子工业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流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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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