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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的术语和定义、排放分级、排放要求、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管理及相关活动。
Title:Seawater Aquaculture Effluent Discharge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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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5/T 2841-2024《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的关于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的重要技术规范。该标准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水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所有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活动,包括工厂化养殖、池塘养殖等各类海水养殖方式。这意味着无论养殖规模大小,只要涉及尾水排放,都必须遵守此标准。
2. 污染物控制项目与限值
标准明确了多项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例如化学需氧量(COD)不得超过80mg/L,悬浮物(SS)不得超过100mg/L。这些限值的设定基于科学监测数据和环境承载能力,旨在有效控制养殖尾水对海洋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
3. 监测要求
标准规定了尾水监测的具体方法和频率。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监督性监测,并且在养殖生产高峰期间增加监测次数。此外,还强调了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使用,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4. 排放口设置
对于排放口的位置选择,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排放口应远离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并且要保证尾水能够充分稀释扩散。这有助于减少局部污染累积的风险。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不仅提供了具体的数值指标,还从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上为规范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提供了全面指导,体现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