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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度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及评价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学校、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对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度的监测与评估。
Title: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Unaided Vision and Refractive Status of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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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1481-2024《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度评价规范》是上海市地方标准,为科学评估儿童青少年的裸眼视力及屈光状态提供了依据。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标准首先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于6至18岁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与屈光度的监测、评估和干预指导。这表明标准覆盖了儿童青少年从学龄前到高中阶段的关键成长时期。
在术语定义部分,标准对“裸眼视力”、“屈光度”等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裸眼视力”是指未经任何矫正手段测量得到的视力值,“屈光度”则表示眼睛屈光能力的单位,包括球镜度数和柱镜度数。这些定义确保了评价过程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关于检测方法,标准要求使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自动验光仪进行检测,并规定应在自然光线或接近自然光线条件下操作。每次测量需重复三次取平均值以提高数据可靠性。此外,还强调了检测环境应安静舒适,避免外界干扰影响结果。
对于裸眼视力评价,标准给出了具体的数值范围。例如,6岁组裸眼视力≥5.0视为正常;而18岁组则要求≥5.1。不同年龄段有不同的参考标准,体现了生长发育过程中视力变化的特点。
屈光度评价方面,标准特别关注近视防控。对于远视储备量,6岁儿童应保留+1.50D以上,若低于此值需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防止发展为近视。而对于已发生近视的孩子,标准建议每年定期监测屈光度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干预方案。
此外,标准还提出了综合评价体系,将裸眼视力、屈光状态以及家族遗传史等因素结合起来进行全面考量。同时,强调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协同作用,共同促进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
总之,《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度评价规范》不仅提供了详细的检测流程和技术要求,更重要的是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为早期发现视力问题、预防近视发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