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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浙江省内桥隧设施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基本要求、风险评估、技术防范、实体防范、人员防范及应急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所有涉及桥隧设施的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System - Part 9: Bridge and Tunnel Facil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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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01/T 65.9—2024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9部分:桥隧设施》是杭州市针对桥隧设施反恐防范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组织管理方面,第4章要求建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这包括设立专门的反恐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确保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反恐责任人。
对于人员管理,第5章强调要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具体而言,应定期开展反恐怖防范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识别可疑情况的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背景审查机制,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技术防范措施在第6章中被重点提及。首先,应在桥隧出入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监控;其次,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在发现异常情况时能及时发出警报;此外还应配备必要的防爆设备,如防爆罐、防爆毯等,并定期检查维护以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
应急处置预案则规定于第7章。各单位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报告流程、现场处置方案以及与公安部门的联动机制等内容。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最后,在监督检查环节,第8章指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桥隧设施反恐怖防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