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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浙江省水利工程领域反恐怖防范系统的基本要求、管理措施、风险评估方法及应急处置流程。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内各类水利工程的反恐怖防范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System - Part 4: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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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01/T 65.4—2024《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4部分:水利工程》是杭州市针对水利工程反恐防范工作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反恐怖防范”的概念,即为预防和制止恐怖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这一定义明确了反恐防范工作的核心目标是预防和制止恐怖活动的发生。
在组织机构与职责部分,要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这确保了反恐防范工作有专门的领导机构负责,避免多头管理或责任不清的问题。
对于人员管理,标准规定应建立员工背景审查制度,并定期开展反恐知识培训。通过背景审查可以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而定期培训则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反恐意识和应对能力。
在技术防范措施方面,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实现24小时无死角覆盖。视频监控是发现可疑行为的重要手段,无死角覆盖能够有效防止盲区产生。同时,还应设置入侵报警装置,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入侵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部分强调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报告流程、处置程序和善后措施等。预案应定期演练,以检验其可行性和有效性。此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迅速响应。
在监督检查机制中,要求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检查内容包括各项反恐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检查结果应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这些条文从组织架构、人员管理、技术防范、应急处置到监督检查等方面全面规范了水利工程领域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为保障水利工程安全提供了有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