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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小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截污建池、发酵还田”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设施建设要求、运行管理要求及环境监测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小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的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Wastewater and Fecal Management of Small-scale Livestock and Poultry Farms (Households) by \"Interception, Pool Construction, Fermentation and Field Appl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6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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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4771—2024《小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截污建池、发酵还田”技术规程》是安徽省地方标准,为规范小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的粪污处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重要条文一】关于建设储存设施的要求
标准指出,养殖场应根据养殖规模合理设计储存池容积,其中小型养殖场储存池有效容积不得低于单位畜禽日排泄量乘以180天。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粪污能够得到充分收集与储存,避免因储存能力不足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
【重要条文二】关于厌氧发酵工艺参数
标准要求采用中温厌氧发酵工艺时,发酵罐内温度应控制在35℃至38℃之间,pH值维持在6.8至7.5范围内。同时,固体浓度不宜超过10%,接种物投加量不低于总容积的10%。这些参数设定有助于提高厌氧发酵效率,促进有机物降解,减少有害气体排放。
【重要条文三】关于沼液沼渣利用
强调将经过处理后的沼液作为优质肥料直接施用于农田,并且每次施用量不得超过作物吸收能力上限,年施用总量不得超过土壤承载力。对于沼渣,则推荐用作有机肥原料或覆盖材料使用。此举不仅实现了资源化利用还能有效防止过量施肥造成面源污染。
【重要条文四】关于环境监测与管理
明确要求定期对周边地表水体及地下水进行水质检测,特别是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指标。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此外还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日常运行维护状况以及各项检测结果,以便追溯查询。
以上内容仅为该标准部分内容的简要说明,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执行策略,共同推进绿色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