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稻虾综合种养过程中面源污染防控的技术要求、管理措施及监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内开展稻虾综合种养的生产经营主体及相关管理部门。
Title:Rice-Shrimp Integrated Cultivation and Breeding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Control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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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3/T 2983-2024《稻虾综合种养面源污染防控规范》是一项针对湖南省地方特色的稻虾综合种养模式制定的技术标准。该标准从稻虾种养环境、投入品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以及废弃物处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污染防控要求,旨在减少面源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下将围绕几个关键条文展开详细解读。
一、种养环境选择与保护
条文规定: 种养区应远离工业污染源和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口,土壤pH值应在6.5~7.5之间,且不得含有重金属超标等有害物质。
解读: 这一条明确了稻虾综合种养环境的基本条件。首先强调了远离污染源的重要性,确保水源和土壤未受到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的直接污染。其次对土壤酸碱度提出了具体范围,这不仅关系到水稻生长,也影响着小龙虾的健康发育。通过限制重金属含量,可以有效避免因污染物积累而造成的生态风险。
二、投入品使用管理
条文规定: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推荐使用生物有机肥代替化学肥料,并严格控制用量。
解读: 在稻虾共作体系中,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至关重要。一方面,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化学农药和化肥,有助于降低水体富营养化风险,防止水质恶化。另一方面,推广生物有机肥不仅能提供作物所需养分,还能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微生物活性,从而促进整个生态系统平衡。同时,明确用量上限能够避免过量施用导致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问题。
三、生产过程中的水质调控
条文规定: 水位应保持在10cm至30cm之间,定期监测溶解氧浓度不低于4mg/L,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换水量。
解读: 合理控制水位对于维持稻田生态系统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过高或过低的水位都会影响水稻正常生长及小龙虾栖息环境。溶解氧是衡量水体质量的关键指标之一,当其低于一定水平时,可能导致厌氧菌大量繁殖,进而产生有害气体如硫化氢等,危害生物生存。因此,定期检测并适时补水换水是非常必要的措施。
四、病害防治与废弃物处理
条文规定: 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采用物理、生物方法控制病虫害;产生的废弃物需集中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解读: 强调以预防为主的病害防控策略,减少了药物滥用的可能性,有利于维护生态安全。而针对日常活动中不可避免产生的废弃物(如废弃饲料残渣、死亡个体等),必须采取妥善处置措施,比如堆肥发酵或者专业机构回收等方式,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综上所述,《稻虾综合种养面源污染防控规范》为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双赢提供了科学指导。各参与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共同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