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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转入的服务要求、业务流程及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云南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
Title: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Transfer of Basic Old-age Insurance Relationship for Public Institution Employees - Part 3: Transfer Out and Transfer In Servi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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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3/T 1247.3-202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转入服务规范 第3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云南省地方标准,旨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提供统一的服务规范。以下对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云南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统筹地区或跨制度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和转入业务。这明确了标准的适用对象和区域范围。
二、基本要求
1. 申请材料完整性:申请人需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参保凭证等。这是确保业务办理准确性的基础。
2. 信息核实:经办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缴费记录等进行核实,确保数据真实无误。这一环节对于维护基金安全至关重要。
三、转出流程
1.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审核与确认:经办机构审核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将相关信息传递至新参保地。
3. 转移基金:按照规定金额转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统筹基金。
四、转入流程
1. 接收申请: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转入申请并受理。
2. 核实信息: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原参保地提供的转移信息进行核实。
3. 办理转入手续:核实无误后,为申请人办理转入登记手续,并告知其后续事宜。
五、时限要求
1. 转出申请受理时限: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2. 转入申请受理时限: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3. 信息传递时限: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传递至新参保地。
六、档案管理
1. 档案建立:经办机构应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包括申请材料、审核记录、转移信息等。
2. 档案保存:档案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
七、监督与评估
1. 内部监督:经办机构应定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确保业务办理符合规定。
2. 社会监督:通过公开投诉渠道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以上内容是对DB53/T 1247.3-2024中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希望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