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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中参保人提前退休核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流程、申请材料、审核与决定以及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云南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中参保人提前退休核准的相关业务办理。
Title: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Basic Old-age Insurance of Enterprise Employees - Part 2: Approval for Early Retirement of Insured Pers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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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3T 1244.2-2024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 第2部分:参保人提前退休核准》标准对参保人提前退休核准的流程、要求和服务质量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下是对其中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标准在第5.1条中指出:“申请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这一条款明确了提前退休的前提条件。具体来说,参保人员需满足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特殊工种工作经历满规定年限等特定情形。这表明申请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诊断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记录等。
第6.1条提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设立专门窗口受理提前退休申请,并提供咨询指导服务。”此条强调了经办机构的服务职责。这意味着社保部门需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解答疑问,指导申请人准备完整准确的申报材料。同时,还要求建立便捷高效的受理机制,确保申请人能够顺利提交申请。
在第7.2条中规定:“审核过程应当包括材料审查、信息核实及集体审议三个阶段。”这一规定细化了审核工作的具体内容。首先,材料审查要求核对所有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其次,信息核实则涉及与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比如工资水平、缴费记录等;最后,集体审议则是由专业小组综合各方面情况作出最终决定。这种多层次审核方式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8.1条提出:“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通知本人。”此条限定了整个办理时限。一方面体现了政府部门提升工作效率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保障了申请人及时获知结果的权利。如果超过规定时间未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
此外,在第9.3条中特别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提前退休政策执行标准。”这一条款旨在防止地方或个人随意调整政策内容,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与公平性。任何变更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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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