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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用水的定额指标及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公共服务用水及其他生活用水的用水定额管理与考核。
Title:Domestic Water Use Quota for Urban Areas in Guangxi - DB45T 679-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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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5/T 679-2023《城镇生活用水定额》是一项针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制定的标准。该标准对各类用水对象的用水量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
首先,标准中明确了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定额。以三口之家为例,每人每天的基本生活用水定额为80升至120升之间。这一规定考虑了日常生活中的基本需求,如饮水、烹饪、个人卫生等,并留有一定的余地以满足特殊情况下的需求。
其次,在公共建筑用水方面,标准对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不同类型的建筑制定了不同的用水定额。例如,宾馆客房的用水定额为每床每日200升至300升,而学校宿舍则为每生每日80升至120升。这些定额的设定综合考虑了建筑物的功能特点及人员密集程度等因素。
此外,对于城市绿化灌溉用水,标准也给出了具体的参考值。城市公园绿地灌溉用水定额为每平方米每年2立方米至4立方米,而道路绿化带的灌溉用水定额为每平方米每年1立方米至2立方米。这有助于指导相关部门科学规划绿化灌溉工作,减少水资源浪费。
标准还特别强调了节水器具的应用。要求新建住宅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水龙头、淋浴器等设备,以提高用水效率。同时鼓励现有建筑逐步改造使用节水型设施,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最后,为了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标准还提出了相应的监督与管理措施。包括建立用水监测体系,定期开展用水情况调查评估,以及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节水意识等内容。
总之,《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5/T 679-2023) 的出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用水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对于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