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核子仪应用场所辐射环境监测的术语和定义、监测要求、监测方法及监测数据处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使用核子仪的各类场所进行辐射环境监测的活动。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adiatio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t Sites Using Nuclear Instru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Z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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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5/T 2698-2023《核子仪应用场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的关于核子仪使用过程中辐射环境监测的技术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核子仪”、“辐射环境监测”等专业术语的概念。例如,“核子仪”是指利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进行测量、控制或分析工作的仪器设备。这一部分为后续内容奠定了基础,确保所有涉及人员对基本概念有统一理解。
监测项目与频次
根据标准规定,核子仪应用场所需要定期开展外照射剂量率、表面污染水平以及空气中放射性浓度等项目的监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 外照射剂量率监测频率应不低于每季度一次;
- 表面污染水平监测应在每次设备维护后立即执行,并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 空气中放射性浓度则需依据实际操作情况决定监测时间间隔,但不得少于每年两次。
这些规定旨在通过持续有效的监测来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点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
监测方法和技术要求
标准还特别强调了监测过程中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比如,在选择测量位置时要充分考虑场地布局、可能存在的屏蔽物等因素影响;对于不同类型的辐射源还需选用适合其特性的专用探测器来进行准确测定。
此外,为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所有参与监测活动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同时,整个监测过程中的记录文档也必须完整保存以备查阅。
应急响应机制
当发现异常情况如超出限值的辐射水平时,《技术规范》明确指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这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相关作业、疏散无关人员、通知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启动修复程序等内容。只有在确认安全无虞之后才能重新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总之,《核子仪应用场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不仅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原则,同时也强调了预防为主的理念,力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不当使用而导致的危害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