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中湿地资源的技术要求、工作流程和成果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全民所有湿地资源的资产清查工作。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Inventory of Publicly-Owned Natural Resources Assets - Part 5: Wetland Resour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9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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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 第5部分:湿地资源》(DB15/T 3404.5—2024)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关于湿地资源清查的技术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全民所有湿地资源的清查工作,包括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等类型。这明确了标准的应用领域,确保了清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术语和定义
1. 湿地资源:指在特定地理环境中形成的,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的生态系统。这一定义强调了湿地的生态功能和社会价值。
2. 清查单元: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位进行划分,每个清查单元应包含完整的湿地资源信息。这种划分方式便于统一管理和数据汇总。
三、清查内容
1. 湿地资源现状调查:包括湿地面积、分布、类型及变化情况等内容。通过全面细致的调查可以掌握湿地资源的基本状况和发展趋势。
2. 湿地质量评价:从植被覆盖度、土壤条件、水体质量等方面对湿地进行综合评估。质量评价有助于了解湿地健康状态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四、技术方法
1. 数据采集:采用遥感影像分析与实地勘测相结合的方法获取数据。这种方法能够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工作效率。
2. 地图制作:基于收集到的数据绘制详细的湿地分布图,并标注主要特征点。地图是展示研究成果的重要载体,对于后续规划和管理至关重要。
五、成果要求
1. 报告编写:形成完整的清查报告,包含概述、方法论、结果分析以及建议等内容。高质量的报告是决策依据的基础。
2. 数据存储:建立数据库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与可追溯性。良好的数据管理机制有利于长期跟踪研究。
六、注意事项
1. 在实施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居民权益。这是开展任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时都必须遵循的原则。
2. 注重跨部门协作,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进项目进展。只有加强沟通交流才能实现最佳效果。
以上是对DB15/T 3404.5—2024中关键部分的深度解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