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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中森林资源的清查技术要求、工作流程、数据采集与处理方法、成果编制及质量控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的清查工作及相关管理活动。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Inventory of Publicly-Owned Natural Resources Assets - Part 3: Forest Resour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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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 第3部分:森林资源》(DB15/T 3404.3—2024)是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森林资源资产的清查工作。这项标准对于全面掌握森林资源状况、科学评估森林资产价值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从几个关键条文入手,对标准进行深入解读。
### 一、清查范围与对象
标准明确规定了清查的范围应包括全区范围内所有全民所有的森林资源,具体涵盖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以及由国家直接管理的其他林地。清查对象不仅限于林木本身,还包括林地及其附着物如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生态要素。这一规定确保了清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避免遗漏任何重要的自然资源。
### 二、数据采集方法
在数据采集方面,标准强调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遥感影像分析、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工具辅助完成。同时要求结合实地调查核实信息,以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此外还提到要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用于存储和管理清查所得资料,并定期更新维护,保证信息时效性。
### 三、资产评估模型
关于资产评估部分,标准提出了基于市场价值法、收益现值法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估算。其中特别指出,在计算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地理位置、树种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另外,还建议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审核评估结果,增强公信力。
### 四、成果应用方向
最后,本标准还明确了清查成果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或调整相关政策法规;
2. 支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规划实施;
3. 指导森林经营管理和可持续利用;
4. 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支持;
5. 推动公众参与自然资源保护意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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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