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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众气象预报的术语和定义、内容要求、发布形式、质量要求及评估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面向公众提供的气象预报服务及相关管理工作。
Title:Public Meteorological Forecast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3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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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4/T 1645—2018公众气象预报规范》是山西省地方性技术标准,旨在规范公众气象预报的制作、发布及服务工作。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一、术语和定义
1. 公众气象预报: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关于未来一定时段内天气状况的预测信息。
解读:明确了公众气象预报的服务对象是社会大众,其核心在于提供未来的天气情况预测。
二、预报内容与时间尺度
2. 短期预报:预报未来0-3天内的天气状况。
3. 中期预报:预报未来4-10天内的天气状况。
解读:短期预报主要满足公众日常出行、生活安排的需求;中期预报则有助于人们提前规划较长时间段内的活动,如旅游、农业生产等。
三、预报要素
4. 天气现象:包括降水、气温、风速风向、湿度等。
5. 气象灾害预警:针对暴雨、暴雪、大雾等可能影响公众安全的灾害性天气发布的警报。
解读:预报要素涵盖了影响公众生活的多个方面,而气象灾害预警则是对潜在危险的提前告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发布要求
6. 发布渠道:应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
7. 更新频率:短期预报至少每3小时更新一次,中期预报每日更新。
解读:多样化的发布渠道确保了信息的广泛传播,而高频次的更新保证了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服务质量
8. 用户反馈机制:建立公众意见反馈系统,收集用户意见以改进服务质量。
解读:这一条强调了服务导向,通过用户反馈不断优化预报内容和服务方式,提高公众满意度。
六、法律责任
9. 违规处理:对于未按规范执行或发布虚假预报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解读:明确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标准过程中的法律义务,维护了气象预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以上是对《DB14/T 1645—2018公众气象预报规范》中若干重要条文的深入解读,希望对理解和应用该标准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