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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汾江河流域内水污染物排放的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汾江河流域内的工业、生活及其他污染源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Fenjiang River Basin Wate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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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1366-2014)是广东省针对汾江河流域制定的一项地方性环境保护标准。该标准对流域内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监测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有效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改善汾江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首先,标准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执行主体。本标准适用于汾江河流域内所有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这意味着无论是工业生产还是生活污水,只要排入汾江河流域,都必须符合这一标准的要求。
其次,在污染物控制指标上,标准规定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总磷(TP)等多项关键指标的具体限值。例如,对于COD的排放限值,一级标准为50mg/L,二级标准为100mg/L;而对于氨氮,一级标准为5mg/L,二级标准为8mg/L。这些具体数值体现了不同功能区对水质的不同需求,一级标准通常适用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区域,而二级标准则适用于其他一般水域。
此外,标准还特别强调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保要求。要求新建项目必须按照更严格的排放限值执行,即采用一级标准。同时,现有企业也应逐步改造工艺流程,确保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这种动态调整机制有助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在监测与管理方面,标准要求排污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自行监测制度,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监测报告。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提到的各项污染物浓度检测,同时还需关注流量计读数等基础数据记录。只有通过科学严谨的监测手段才能准确评估实际排放情况,从而实现精准管控。
最后,关于法律责任部分,标准指出任何违反规定超标排放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处罚。这不仅包括罚款措施,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面临停产整顿直至关闭等严厉制裁。因此,各相关方务必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汾江河流域良好的生态环境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