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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的划分原则、分类方法、水质要求及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地表水功能区的规划、管理和监督。
Title:Surface Water Functional Zones of Jili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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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 388-2004 地表水功能区划》对全省的地表水资源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功能分区。以下为部分重要条文的深度解读:
在功能区分类方面,标准明确将地表水体划分为五大类:一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等需要最高保护级别的水域;二类主要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等;三类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四类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五类则为农业用水区和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关于水质目标设定,标准指出不同功能区应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限值。例如,一类水质不得检出有毒有害物质,溶解氧大于等于7.5mg/L;二类水质高锰酸盐指数≤4mg/L,氨氮≤0.15mg/L等。这些具体指标确保了各功能区的水质能够满足其特定用途的需求。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功能区划要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并充分考虑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在实际应用中,各地需根据本标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地表水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