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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吉林省工业企业在能源计量数据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职责分工、数据采集、处理、存储、传递、分析与应用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所有涉及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的工业企业。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Measurement Data in Industrial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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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1582-2012《工业企业能源计量数据管理规范》是吉林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工业企业规范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应用。以下对部分重要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5.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中规定了各类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和配备原则。例如,对于蒸汽流量计量,其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1.0级。这确保了测量结果的精确性,为企业节能降耗提供可靠依据。
6.2 数据采集与传输要求明确指出,应建立自动采集系统,实现数据实时采集。同时,采集频率不得低于每小时一次,以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连续性。这对于动态监控能源消耗状况至关重要。
7.3 数据存储要求提出,原始数据至少保存三年以上,统计分析数据至少保存十年以上。这一规定便于后续审计核查及历史数据分析,为长期能源管理提供支持。
8.4 数据审核要求强调了定期审核机制,包括人工审核和计算机校验两种方式。通过交叉验证可以有效发现并纠正错误数据,提高数据质量。
10.2 统计分析要求指出,需按月度、季度、年度开展综合能耗统计分析,并形成报告。通过对数据的深入挖掘,可以发现潜在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以上内容为企业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能源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