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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建设内容和评估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及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Title: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Four Fire Safety Capabilities in Public Entertainment Venu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8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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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489-2010《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是吉林省地方标准,旨在提升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该标准要求公共娱乐场所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例如,场所负责人需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和演练。具体来说,场所应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包括防火巡查、设备维护等内容,并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相关制度。
二、火灾隐患排查能力
标准强调场所应定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活动。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此外,还应结合季节特点,如夏季注意防雷、冬季注意防冻等特殊情况下的隐患排查。
三、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场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工作人员需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能够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同时,应组建志愿消防队,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火情的能力。当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蔓延。
四、组织人员疏散能力
制定详细的紧急疏散预案至关重要。预案中要明确规定疏散路线、集合地点以及各岗位人员的具体任务。在日常工作中,要通过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向顾客普及逃生知识。一旦接到火警信号,全体员工应立即按照预案行动,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撤离现场。疏散过程中要注意安抚情绪,避免造成恐慌。
以上四个方面构成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核心内容。只有将这些措施落到实处,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及其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