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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结果应用。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的评价与管理。
Title: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Exhibition Display Engineering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6
国际标准分类号:97.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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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5932—2024展览展示工程企业评价规范》是河北省地方标准,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推动展览展示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部分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内从事展览展示工程的企业评价工作。明确了展览展示工程的定义为: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艺术表现形式,在固定或流动空间内构建的具有展示功能的环境工程。这一定义强调了展览展示工程的综合性和功能性。
二、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四个一级指标构成:
1. 企业基础能力:包括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技术装备水平等。
2. 技术创新能力:涵盖研发投入比例、专利拥有量、技术创新成果等。
3. 工程质量与服务:涉及工程质量合格率、客户满意度、售后服务质量等。
4.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如安全生产记录、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益事业参与度等。
三、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分。其中,定量指标通过数据采集计算得出分值;定性指标则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实际情况打分。总分为100分制,具体分配如下:
- 企业基础能力占20分
- 技术创新能力占30分
- 工程质量与服务占40分
-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占10分
四、等级划分
依据评价结果将企业划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表示优秀,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总得分≥85分;
- 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如获得国家级奖项或拥有国际领先的技术成果。
五、实施要求
企业应主动申请评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评价机构需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评价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同时鼓励行业协会参与监督,共同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持续改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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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