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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内大雾气象灾害的预警等级划分、判定指标及发布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大雾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Title:Warning Levels for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 Part 3: Fo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2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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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3500.3-2024《气象灾害预警等级 第3部分:大雾》是安徽省地方标准,于2024年实施。该标准对大雾的预警等级划分、指标确定及防御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下为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标准将大雾预警分为四级,从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蓝色预警表示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大雾天气,可能对交通或生产活动造成一定影响。黄色预警则提高到能见度小于200米,橙色预警为能见度小于50米,红色预警为能见度小于10米。这些阈值是基于对交通安全、航空运输以及公众健康的影响程度来设定的。
在预警信息发布方面,标准强调了时效性和准确性。各级气象部门需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与相关部门保持联动,确保信息传递畅通无阻。此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警级别,如出现突发性浓雾时可直接启动更高级别的预警。
对于不同等级的防御措施,标准也给出了具体指导。例如,在蓝色预警期间建议加强道路巡查,提醒驾驶人员注意安全行驶;而到了红色预警,则需要采取交通管制等强制性措施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还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风险意识。
总之,DB34/T 3500.3-2024通过对大雾预警等级科学合理的划分及其相应防御措施的规定,旨在有效降低因大雾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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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