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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共享的应用原则、数据要求、共享流程、安全管理及质量控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数据共享与应用服务的相关活动。
Title:Specification for Data Sharing and Application of Unified Social Credit Code for Legal Persons and Other Organiz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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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共享应用规范》(DB13/T 3041-2024)是河北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法人和社会组织在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的数据共享与应用。以下选取了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数据采集要求
根据标准中的第5.1条,“数据采集应遵循合法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这意味着在收集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这些数据的获取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仅限于实现特定目的所必需的信息。此外,还应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个人信息采集,保护隐私权。
数据存储安全
标准第6.2条规定,“数据存储应采取加密等技术手段保障信息安全”。这一条款强调了对于包含敏感信息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数据,在存储过程中需要采用先进的加密算法来防止未经授权访问或泄露。同时,还需定期更新系统补丁以抵御潜在的安全威胁。
数据交换格式
在第7.3部分提到,“数据交换格式应采用XML或者JSON标准”。这为不同平台之间实现无缝的数据传输提供了指导方针。通过使用这两种广泛接受的标准格式,可以有效提高数据互操作性,促进跨部门间的协作效率。
数据质量控制
第8.1节指出,“应建立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完整性检查、准确性验证等内容”。为了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可靠性,各相关单位需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没有错误或者遗漏。
数据使用限制
最后,在第9.4条中明确指出,“未经许可不得将获得的数据用于商业用途或其他非指定目的”。此规定旨在防止滥用数据资源,维护数据提供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以上是对该标准中一些核心内容的具体阐释。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实施DB13/T 3041-2024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