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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流生态功能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报告编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河流生态功能的评价工作,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Title:River Ecological Function Evalu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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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2257-2024《河流生态功能评价》是青海省发布的关于河流生态功能评价的地方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河流生态功能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等内容,适用于青海省境内河流生态功能的综合评价。
### 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河流生态功能”这一核心概念,指河流生态系统在维持生物多样性、提供水资源、调节气候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此外还定义了“生态健康”、“生态完整性”等关键术语,为后续评价工作提供了统一的语言基础。
### 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物理化学指标、生物指标和景观结构指标三大类。物理化学指标涵盖水温、溶解氧、pH值等参数;生物指标涉及鱼类种类丰富度、底栖动物群落结构等;景观结构指标则关注河岸带宽度、植被覆盖率等要素。这些指标全面反映了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
### 评价方法
标准提出了基于多指标综合评分法的评价流程。首先对各单项指标进行打分,然后通过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综合得分。权重分配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保评价结果具有代表性。此外还强调了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采用科学合理的采样布点方案。
### 具体条文解读
例如,标准中提到“对于溶解氧含量低于5mg/L的情况应给予严重扣分”,这是因为低溶解氧水平往往意味着水体存在严重的污染问题,不利于水生生物生存。又如,“鱼类种类丰富度达到10种以上可获得满分”,这体现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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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