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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容缺受理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管理要求及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机构开展的容缺受理服务。
Title: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Deficiency-Tolerant Acceptance DB2203T 7-2024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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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容缺受理服务是一种创新的服务模式,旨在提高行政效率和群众满意度。《DB2203T 7-2024容缺受理服务规范》的出台为这一服务提供了标准化依据。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规范》明确指出,“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人在提交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次要材料存在缺失或瑕疵时,经申请人书面承诺后,行政机关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查程序的工作模式。这意味着行政机关在确保核心要件完整的情况下,给予申请人更多的便利性。
其次,《规范》强调了“一次性告知”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期限。例如,在第5.3条中规定:“行政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并出具补正通知单。”这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也减少了申请人的往返次数。
再者,《规范》还特别关注了信息透明度问题。根据第6.2条的要求,行政机关应当通过官方网站、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公开容缺受理的具体事项清单、办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目录等信息。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解或纠纷。
此外,《规范》还提出了具体的时限要求。如第7.1条规定:“对于一般事项,行政机关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复杂事项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这样的时间限制有助于规范行政行为,保障申请人权益。
最后,《规范》强调了监督机制的重要性。第8.1条指出:“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容缺受理服务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督反馈机制,可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公众满意度。
综上所述,《DB2203T 7-2024容缺受理服务规范》从多个角度规范了容缺受理服务的操作流程和服务质量,为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