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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的建设要求,包括系统组成、技术要求、安装规范及验收标准。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Title: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Non-stop Inspection System of Vehicle Over-limit and Overload - Part 3: Construc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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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01/T 47.3-2023是济南市地方标准,主要规范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以下对第三部分“建设”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系统组成与功能要求
1. 系统应由称重装置、轮轴识别设备、车牌识别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等组成。这些设备需协同工作,确保能够准确获取车辆重量、轴型、车牌信息及现场图像。
2. 系统应具备自动检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等功能,并能实现超限超载车辆的实时报警。
二、布设要求
1. 检测点的布设应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优先选择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重要路段以及货运源头周边区域。
2. 检测点的位置应便于车辆通行,同时考虑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三、技术性能要求
1. 称重装置的准确度等级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其误差范围应在±5%以内。
2. 轮轴识别设备的识别率应不低于98%,车牌识别设备的识别率应不低于95%。
3. 视频监控设备的分辨率应不低于1080P,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四、施工安装要求
1. 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确保各部件连接牢固可靠。
2. 电缆铺设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受到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
五、验收要求
1. 系统验收应包括硬件设备验收和软件功能验收两部分内容。
2. 验收过程中应对系统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测试,确保达到标准要求。
六、运行维护要求
1. 运维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以上内容为DB3701/T 47.3-2023第三部分的关键要点解读,旨在指导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从而有效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