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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三无船舶认定的操作流程、认定依据、处置措施及信息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温州市范围内三无船舶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Title:Operational Procedures for the Identification of \"Three Nos\" Vessels - DB3303T071-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P6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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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三无船舶认定操作规程》(DB3303/T 071-2023)是浙江省温州市制定的地方技术规范,旨在为三无船舶的认定提供统一的操作流程和判定依据。以下将选取规程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对三无船舶的认定工作。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此条明确了规程的地域适用性和对象范围,强调了所有在温州水域航行或停泊的船舶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存在上述三无情况。
第三条【认定原则】
三无船舶认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证据确凿的原则。认定过程中需收集能够证明船舶确实属于三无状态的相关材料,如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并确保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此外,还要求执法人员保持中立态度,避免因个人偏见影响认定结果。
第五条【信息核实】
当发现疑似三无船舶时,首先应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信息系统查询该船舶的基本信息。如果系统内查不到任何登记资料,则可初步判断为三无船舶。同时,还需向船主或实际经营者核实身份信息及船舶来源情况,必要时可以调取历史交易记录来确认船舶合法身份。
第七条【现场检查重点】
对于需要实地核查的船舶,检查人员应重点查看以下几个方面:
1. 船体上是否喷涂有清晰可见的船名船号;
2. 是否携带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所有权证书等相关证件;
3. 船舶档案中记载的船籍港与实际停靠地点是否一致。
以上内容直接关系到船舶是否具备合法运营资格,是认定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第九条【认定程序】
一旦确定某艘船舶符合三无条件,应当按照以下步骤完成认定:
1. 制作详细的检查报告,包含照片、视频等直观材料;
2. 将案件移送至有权处理部门;
3. 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正式认定决定;
4. 向社会公示认定结果并接受公众监督。
这一系列流程保证了认定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有助于维护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秩序。
综上所述,《三无船舶认定操作规程》不仅提供了具体的认定标准和技术方法,更重要的是强调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必要性,这对于促进地方海事监管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