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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慢行系统、绿道与滨水慢行路融合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和实施指引。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城市道路慢行系统、绿道及滨水慢行路的规划、设计及相关管理工作。
Title:Design and Planning Standard for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Road Slow Traffic System, Greenways, and Riverside Slow Traffic Roads
中国标准分类号:P42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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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2209-2023《城市道路慢行系统、绿道与滨水慢行路融合规划设计标准》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性技术规范,旨在指导城市慢行系统的科学规划与建设。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1. 慢行系统分级
标准规定慢行系统分为三级:一级为城市主要干道上的非机动车专用道;二级为连接居住区与商业中心的次干道慢行带;三级为社区内部的人行步道和休闲路径。这种分级有助于根据不同区域的功能需求合理分配资源,确保各级慢行设施的安全性和可达性。
2. 绿道设置要求
绿道应设在具有自然景观或历史文化价值的沿线地区,并且宽度不得小于4米。此外,绿道需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如休息座椅、饮水点等,并且每隔500米至少设置一处紧急求助电话。这些措施能够提升使用者体验同时保障安全。
3. 滨水慢行路设计原则
滨水慢行路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水域特点,在保证行人通行顺畅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体而言,路面材料宜选用透水性好的材质;坡度控制在8%以内以确保无障碍通行;并且每隔200米应有明显的方向指示标志以及周边环境介绍牌。
4. 无障碍设施建设
所有类型的慢行道都必须满足无障碍通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盲道、安装扶手栏杆以及设置轮椅坡道等。对于特殊群体使用的设施,其高度、宽度及位置均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以上只是该标准部分内容的简要分析,实际应用时还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方案。希望上述内容能为您提供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