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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绿色低碳产业认定和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认定流程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绿色低碳产业的认定与评价工作,为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Title:Guidelines for the Recognition and Evaluation of Green and Low-carbon Industr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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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391—2023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评价导则》是深圳市地方标准,为绿色低碳产业的认定和评价提供了系统化的指导。以下对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指出绿色低碳产业是指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产业。这一定义强调了技术与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并突出了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核心目标。
其次,在评价指标体系中,该标准提出了包括资源利用效率、环境影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大类指标。其中资源利用效率指标关注单位产值能耗、水耗等;环境影响指标涵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碳排放强度等;经济效益指标涉及销售收入增长率、利润率等;社会效益指标则包括就业人数、税收贡献等。这些指标全面覆盖了产业发展的重要方面,有助于全方位评估企业的绿色发展水平。
再者,关于评价方法,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将各项指标量化后加权求和得出总分。不同指标根据其重要性设置不同的权重系数,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例如,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影响类指标通常赋予较高权重,以体现绿色低碳的核心要求。
此外,标准还特别强调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要求企业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并规定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都将导致评价无效。这不仅保证了评价过程的公正性,也为后续政策支持提供了可靠依据。
最后,标准明确了绿色低碳产业的认定流程,包括企业申请、资料审核、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和公示公告等环节。这种规范化流程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确保认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DB4403/T 391—2023绿色低碳产业认定评价导则》通过构建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科学的评价方法,为企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