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村级议事协商的基本要求、组织形式、议事程序、协商方法、成果应用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内各行政村开展村级议事协商活动。
Title:Village Deliberation and Consultation Specific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02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村级议事协商规范》(DB36/T 1890-2023)是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村级议事协商活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以下选取了该标准中的几个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议事协商原则”部分,标准强调了民主、公平、公开和实效性四个基本原则。这意味着在村级事务的讨论过程中,所有村民都有权利参与表达意见,并且每个意见都应得到平等对待。同时,所有的议事过程应当透明公开,确保每位村民都能了解决策的过程与结果,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解决实际问题。
其次,在“议事协商内容”中明确规定了包括但不限于村内重大事项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规划、集体经济发展等在内的多个方面。这表明村级组织需要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作出合理决定,而这些事项往往直接关系到村民的生活质量和未来发展。
再者,“议事协商程序”部分详细描述了从议题提出、准备阶段到正式会议召开以及后续跟踪落实的一整套流程。其中特别提到要建立完善的议题收集机制,鼓励村民积极提交自己的建议或提案;并且要求每次会议前都要做好充分准备,包括资料整理、背景调查等工作,以保证会议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此外,“议事协商方式”也给出了多种灵活多样的形式供选择,比如面对面交流会、线上网络投票等。这种多样性不仅适应了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也为不同年龄层次、文化程度的村民提供了更多参与途径,有助于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最后,“议事协商监督”机制被单独列出,明确指出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对整个议事协商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制度得以有效执行。这一措施对于维护村庄内部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村级议事协商规范》(DB36/T 1890-2023)通过系统化的规定为村级组织开展议事协商活动提供了清晰指导,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乡村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