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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内现有燃煤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燃煤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oal-fired Power Plants in Hena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X7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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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1 1424-2017是河南省地方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以下为关键条款解读:
该标准适用于现有燃煤发电锅炉及机组,也适用于新建项目。其中重点限值包括: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mg/m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高于100mg/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0mg/m³。
对于重点控制区如郑州、洛阳等城市,上述三项污染物排放限值均需严格至50%执行。即颗粒物不超过15mg/m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不超过50mg/m³。
此外,标准还对烟气黑度提出要求,不得超过格林曼1级。同时规定企业应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标准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要求所有燃煤电厂在此日期前完成设施改造以达到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