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南省合成氨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境内合成氨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Synthetic Ammonia Industry Wastewater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5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538-2017是河南省针对合成氨行业制定的地方性环保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入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内所有从事合成氨生产的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这意味着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涉及合成氨生产,都必须遵守此标准。
2. 术语和定义:标准中明确了“合成氨”、“直接排放”、“间接排放”等专业术语的具体含义。例如,“直接排放”指的是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水体的行为,这对理解后续排放限值至关重要。
3.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pH值:要求在6到9之间,这是为了确保废水不会对受纳水体造成酸碱度冲击。
- 化学需氧量(COD):直接排放时不得超过60mg/L,间接排放则放宽至100mg/L。这一指标反映了废水中有机物含量,直接影响水体自净能力。
- 氨氮:直接排放限值为10mg/L,间接排放为25mg/L。氨氮过高会抑制水生生物生长并可能导致富营养化。
- 总氮:直接排放限值为20mg/L,间接排放为40mg/L。总氮包括无机氮和有机氮化合物,过量排放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
- 总磷:统一限值为0.5mg/L。总磷超标同样会引起水体富营养化问题。
- 悬浮物(SS):直接排放限值为30mg/L,间接排放为50mg/L。悬浮物过多会影响水质透明度及生态系统健康。
- 石油类:限值为3mg/L。石油类污染物会对水生生物产生毒性作用,并影响水体感官性状。
- 挥发酚:限值为0.3mg/L。挥发酚具有较强的毒性和异味,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
- 氰化物:限值为0.2mg/L。氰化物是一种剧毒物质,需严格控制其排放量。
- 硫化物:限值为1mg/L。硫化物不仅影响水质,还可能生成臭味气体。
- 苯胺类:限值为2mg/L。苯胺类化合物属于潜在致癌物,应尽量减少排放。
- 甲醛:限值为0.5mg/L。甲醛对人体有害,需加以限制。
- 色度:限值为50倍稀释倍数。色度过高会使水体呈现不正常的颜色,影响景观价值。
- 总汞:限值为0.005mg/L。汞及其化合物具有极高的毒性,必须严格控制。
- 总镉:限值为0.01mg/L。镉及其化合物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
- 总铬:限值为0.5mg/L。铬化合物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均有不良影响。
- 六价铬:限值为0.1mg/L。六价铬毒性极大,必须严格管控。
- 总铅:限值为0.1mg/L。铅及其化合物对人体神经系统有损害。
- 总镍:限值为0.1mg/L。镍及其化合物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和其他健康问题。
- 总砷:限值为0.1mg/L。砷及其化合物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
- 总锌:限值为2mg/L。锌虽然不是重金属,但过量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总铜:限值为1mg/L。铜离子浓度过高会对水生生物产生毒害作用。
- 总锰:限值为1mg/L。锰及其化合物可能对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
- 总银:限值为0.05mg/L。银及其化合物对人体健康有潜在风险。
- 总铍:限值为0.002mg/L。铍及其化合物具有较高的毒性。
- 总钡:限值为0.3mg/L。钡及其化合物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 总钴:限值为0.05mg/L。钴及其化合物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 总钼:限值为0.2mg/L。钼及其化合物可能对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
- 总钒:限值为0.05mg/L。钒及其化合物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
- 总锑:限值为0.05mg/L。锑及其化合物对人体健康有潜在风险。
- 总硒:限值为0.01mg/L。硒及其化合物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影响。
- 总铊:限值为0.001mg/L。铊及其化合物具有较高的毒性。
- 总氯:限值为0.3mg/L。氯及其化合物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 总碘:限值为0.05mg/L。碘及其化合物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 总硼:限值为2mg/L。硼及其化合物可能对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
- 总氟:限值为1mg/L。氟及其化合物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影响。
- 总氯化物:限值为250mg/L。氯化物浓度过高会影响水质。
- 总硫酸盐:限值为400mg/L。硫酸盐浓度过高可能会导致土壤板结等问题。
- 总硝酸盐氮:限值为20mg/L。硝酸盐氮过高会引起水体富营养化。
4. 监测与分析方法:标准指定了各项污染物的监测频率、采样点设置以及具体的分析方法,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例如,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采用重铬酸钾法,pH值使用玻璃电极法等。
5. 实施与监督: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企业的废水排放状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综上所述,《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538-2017从多个维度规范了合成氨生产企业废水排放的要求,旨在保护河南省内的水资源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