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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方面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预防干预、健康教育与促进、监测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级各类医院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
Title:Hospital Public Health Work Specifications - Part 4: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Non-Communicable Disea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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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医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第4部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标准(DB32/T 4659.4-2024)的出台为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析。
重点条款一: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标准要求医院应成立慢性病防治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预防保健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明确各部门职责,如医务科负责制定诊疗方案,护理部承担健康教育任务,预防保健科则主导筛查和随访工作。这种分工合作机制能够确保慢性病防治工作的高效运行。
重点条款二:慢性病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医院需建立完善的慢性病患者档案系统,涵盖患者基本信息、疾病史、家族史、生活方式等多维度数据。同时要求系统具备动态更新功能,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治疗效果,以便医生调整治疗计划。此外,还强调了信息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患者隐私泄露。
重点条款三: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
标准指出,医院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面向公众的慢性病预防知识讲座,并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普及相关知识。对于已确诊的慢性病患者,则要定期举办小组讨论会或一对一咨询活动,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疾病认知,掌握自我管理技能。特别提到要关注高危人群,如肥胖者、吸烟者等,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
重点条款四:监测与评估体系构建
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监测点,定期对辖区内的慢性病发病情况、死亡率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并与上级疾控中心保持联系,共享数据资源。同时,还需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从工作量、服务质量等方面对相关人员进行评价,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
重点条款五: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为了保证慢性病患者能够获得稳定有效的药物治疗,标准建议医院与多家医药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确保常用药品库存充足。另外,还鼓励使用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方便患者在线续方购药,减少往返奔波之苦。
以上内容只是该标准的部分亮点,全面实施该规范将有助于提升全省范围内医院在慢性病防治方面的整体水平。